扬子晚报讯(记者 薄云峰)沿江地区、环太湖地区是江苏重要的水资源汇聚地,如何做好上述地区的“去钢铁产能”工作?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《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》,该方案明确指出,要严控沿江地区钢铁产能,同步推动钢铁产能战略转移。
据悉,为了实现安全发展、绿色发展、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,江苏要求全力推动沿海钢铁重点示范项目建设,到2025年,全省钢铁行业沿江、沿海钢铁冶炼产能比例关系由目前的7:3优化调整为5:5。到2020年,力争全省钢铁企业数量由现在的45家减至20家左右。特别是严控沿江地区钢铁产能,做好减量调整和战略转移。综合运用政策执法手段,倒逼环太湖等环境敏感地区产能向沿海转移。
方案明确要求,加快实施环太湖、沿江、沿运河等环境敏感区域的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,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,20公里以内的6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、50吨及以下转(电)炉必须在2020年前全部退出、搬迁,40公里以内的5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、45吨及以下转(电)炉必须尽快按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,并进行技改升级。